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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08年泰州市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

发布: 2009-9-06 12:05 | 作者: 泰州科普网 | 来源: tzast.com| 查看: 35次

各市(区)科协,各市级学会协会):
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泰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(2008-2010)实施意见》,根据中国科协和省科协有关通知精神,现就做好2008年泰州市全国科普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

“节约能源资源、保护生态环境、保障安全健康,促进泰州又好又快发展”

二、活动时间

2008年9月20日前后。

三、活动要求

1、加强领导,密切协作。全国科普日活动是集中宣传党和国家科技方针政策的重要载体,各市(区)科协要积极争取市(区)委、市(区)政府对科普日活动的领导和支持,把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作为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,推进创新型泰州建设,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。要认真贯彻党中央书记处关于办好科普日的有关指示精神,参照中央的做法,邀请党政主要领导、分管领导参加科普日活动。要根据科普日活动的主题和实际,主动联合宣传、科技、环保、卫生、教育等部门,统筹安排,整合资源,加强协作。

2、突出重点,务求实效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推进会议精神,在实施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中,把“节约能源资源、保护生态环境、保障安全健康,促进泰州又好又快发展”这一主题贯穿到科普日活动的全过程,针对不同重点人群的特点和需求,坚持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,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,集中搞好2--3件有影响的重点活动,形成特色和亮点。

3、集成资源,实现共享。要充分发挥各类主题科普馆(园)、科普大篷车、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基础设施的功能和作用,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,免费或优惠向公众开放,形成浓厚的社会科普氛围。

4、强化宣传,扩大影响。要充分利用报刊、广播、电视、网络等媒体开展广泛宣传,介绍重点活动,扩大活动覆盖面,提高公众参与活动的主动性、积极性和创造性。积极组织新闻单位,打造一批优秀的科普传播节目和栏目,扩大科普宣传成效和影响。

5、精心组织,确保安全。按照有关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,积极做好各种大型活动的申报、审批和备案工作。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,要与当地公安、消防、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,认真制订科普日活动的安全保卫应急预案,使安全保卫工作做到组织落实、任务明确、责任到人,确保活动不出安全事故。

6、认真总结,搞好表彰。各市(区)科协和各市级学会(协会)要对活动的组织实施、主要内容、活动成效、典型案例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,并形成总结报告;在认真做好总结表彰工作的基础上,按要求及时上报省级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材料,并于10月8日前报送市科协普及部。

请各市(区)科协和各市级学会(协会)于8月25日前将科普日重点活动项目报市科协普及部。

附件: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

联系地址:泰州市海陵南路299号市科协普及部

联系人:许亚群、陈智生

电话/传真:0523―86839362

电子信箱:jstzkx@126.com

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

二○○八年八月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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